為配合GB1103-1999《棉花 細絨棉》國家標準的修訂,進一步規(guī)范棉花品級實物標準的制作和使用,發(fā)揮棉花品級實物標準在棉花生產、收購、加工、經(jīng)營、儲備、使用和質量監(jiān)督工作中的效用,根據(jù)《棉花品級實物標準管理辦法》、《棉花質量監(jiān)督管理條例》等文件的要求,中國纖維檢驗局于2006年12月5日正式發(fā)布新修訂的《棉花品級實物標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該細則于發(fā)布之日起實施。具體內容如下:
棉花品級實物標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棉花品級實物標準(以下簡稱實物標準)的制作和管理程序,保證實物標準的科學性、公正性和穩(wěn)定性,維護正常的棉花收購、加工、經(jīng)營、儲備和使用秩序,提高棉花質量,根據(jù)《棉花品級實物標準管理辦法》、《棉花質量監(jiān)督管理條例》、國務院發(fā)(1985)92號文和GB 1103《棉花 細絨棉》,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實物標準的采樣、制作(仿制)、審定、發(fā)布、保管和使用。 第三條 根據(jù)GB 1103《棉花 細絨棉》中的品級條件和品級條件參考指標制作(仿制)實物標準(包括鋸齒棉和皮輥棉兩種)。各級實物標準都是底線。 第四條 鑒于實物標準容易變異,為保持原有各級的品級程度,實物標準應每年更新。 第五條 實物標準的更新,應根據(jù)上年度基本標準的品級程度,體現(xiàn)更新因素的原則進行。 第六條 實物標準分基本標準和仿制標準。 基本標準分保存本、副本、校準本。保存本為基本標準每年更新的依據(jù);副本為品級實物標準仿制的依據(jù);校準本用于仿制標準損壞、變異等情況下的修復、校對。 仿制標準分為國家仿制標準(以下簡稱國家標準)和省級仿制國家標準。國家標準是制作省級仿制國家標準的依據(jù)。 第七條 中國纖維檢驗局負責制作和更新基本標準。 中國纖維檢驗局負責組織實施國家標準的制作。 省級專業(yè)纖維檢驗機構負責省級仿制國家標準的制作。 黃棉、灰棉、拔桿剝桃棉,由各產棉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專業(yè)纖維檢驗機構參照國家標準的品級程度制作參考棉樣。最高品級不高于四級。
第八條 省級仿制國家標準作為本轄區(qū)棉花收購、加工、經(jīng)營、儲備、使用和質量監(jiān)督各環(huán)節(jié)檢驗棉花品級的依據(jù)。如省級仿制國家標準與國家標準品級程度不一致時,以國家標準為準。 第九條 在銷地檢驗棉花品級時,應以產地省級仿制國家標準作為依據(jù)。 第十條 從事棉花收購、加工、經(jīng)營、儲備、使用和質量監(jiān)督的單位應配備適當數(shù)量的省級仿制國家標準。
第二章 采 樣
第十一條 采樣應從本地當家品種中選取有代表性的樣品。 第十二條 采樣地點和品種應相對穩(wěn)定。主產棉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采樣地點和品種變更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取得一致意見后,報中國纖維檢驗局批準。零星產棉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可選擇相鄰主產棉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主產棉縣(市)作為采樣點,采樣地點和品種的選擇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取得一致意見后,報中國纖維檢驗局批準。 第十三條 應分期采集1~6級各級籽棉。同級籽棉產生同級鋸齒棉和皮輥棉實物標準棉樣。 第十四條 應將符合要求的籽棉樣品分選、記錄,在正常條件下存放,妥善保管,不得混淆。 第十五條 應選定具有資質條件、管理嚴格、加工設備良好的企業(yè)進行籽棉加工。 第十六條 每級籽棉均應進行試軋。試軋前,檢查、調試加工設備,使其符合GB 1103規(guī)定的軋工質量要求。中國纖維檢驗局組織省級專業(yè)纖維檢驗機構對試軋的皮棉抽樣,進行成熟系數(shù)、斷裂比強度等物理性能指標的檢測,對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籽棉及時調換,確定符合相應品級條件的籽棉樣后,在正常軋工條件下軋出鋸齒棉和皮輥棉棉樣。 第十七條 棉花成包后,要在棉花嘜頭刷明棉花產地、等級、類型、重量,并標注“實物標準專用棉樣”字樣,單獨存放于干燥通風處,不得與其它棉花混淆。
第三章 制 作
第十八條 為了保證品級程度一致和穩(wěn)定,實物標準的制作(仿制)應集中進行。 第十九條 制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標準制作技術,人員要相對穩(wěn)定。 第二十條 制作場所應寬敞整潔,通風良好,采光須符合GB/T13786標準規(guī)定或具備北窗光線。 第二十一條 實物標準盒規(guī)格應符合:底盒外徑長×寬×高為250mm×200mm×35mm,紙板厚度2.5mm,按底盒尺寸配蓋,蓋前外徑18mm,內蓋要厚薄適宜,表面平滑;實物標準盒應牢固耐用,不易變形。 第二十二條 實物標準單盒棉樣重量:鋸齒棉為100±15g,皮輥棉為280±15g。 第二十三條 實物標準裝盒后,鋸齒棉應使表面整體基色均勻,四角飽滿,中部稍凸;皮輥棉應使表面整體基色基本一致,表面棉塊基本平整,四角飽滿。 第二十四條 實物標準初修:鋸齒棉應使棉層均勻,保持自然狀態(tài),剔除不合適的雜質、索絲、棉結、染污、僵片等;皮輥棉應使棉塊密度適當,手感不能有缺塊,形態(tài)自然,剔除不合適的雜質、黃根、棉塊、染污等。蓋上盒蓋,進行壓實。 第二十五條 實物標準的復修,應對照基本標準或國家標準進行,其品級程度、做工形態(tài)應與基本標準或國家標準一致,調整方法與初修相同。 第二十六條 省級仿制國家標準的排隊:將復修好的實物標準對照國家標準進行每級多盒排對,一般不少于五盒。對有問題的棉樣,應整理后再重新排隊,直至符合要求。 第二十七條 省級仿制國家標準的配套:對排隊后的實物標準從一至六級按照級距合理、同級一致的原則進行配套,每套貼上標簽,并進行編號。
第四章 審定和發(fā)布
第二十八條 基本標準由中國纖維檢驗局組織有關部門技術專家進行審定,并根據(jù)審定意見進行修整。審定通過的基本標準,報請國家標準行政主管部門后批準發(fā)布。 第二十九條 國家標準由中國纖維檢驗局組織省級專業(yè)纖維檢驗機構通過召開國家標準審定會進行審定。審定通過后,統(tǒng)一編號,由中國纖維檢驗局下發(fā)省級專業(yè)纖維檢驗機構。 第三十條 省級仿制國家標準復修過程中,中國纖維檢驗局組織專家對省級仿制國家標準進行抽查,并組織省級專業(yè)纖維檢驗機構召開仿制標準平衡會,提出復修意見。 第三十一條 省級仿制國家標準由省級標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技術專家對各級成品進行審定,審定應隨機抽樣,比例不低于總制作套數(shù)的10%。審定通過的省級仿制國家標準,報中國纖維檢驗局備案后,由省級標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發(fā)布。
第五章 保管和使用
第三十二條 基本標準和國家標準均由專業(yè)纖維檢驗機構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建帳和登記,嚴禁擅自更改和外借。 第三十三條 基本標準和國家標準應保存在低溫干燥的專用箱柜內;省級仿制國家標準應存放在干燥通風處,避免日曬。 第三十四條 使用實物標準時,應在符合GB/T 13786標準規(guī)定或具備北窗晝光光線的棉花分級室進行。在模擬晝光分級室內,標準盒放置角度與燈光光線垂直為宜;在北窗晝光條件下,標準盒放置角度與桌面成四十五度左右為宜。檢驗時,將棉樣壓平、握緊,使棉樣密度與實物標準密度相近,在實物標準旁進行對照。 第三十五條 實物標準用畢后,應妥善保存。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實物標準使用期限為一年(自當年九月一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本年度實物標準實施后,上年度實物標準即行廢止。 第三十七條 省級仿制國家標準在有效期內,如發(fā)現(xiàn)品級程度有較大變異,應報請省級專業(yè)纖維檢驗機構根據(jù)國家標準進行調整、修復或廢止。 第三十八條 長絨棉品級實物標準、彩色棉品級實物標準和棉短絨品級實物標準的制作和管理參照本細則。 第三十九條 本細則由中國纖維檢驗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