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羊老大”駝絨防寒馬甲被檢出實際含絨量縮水近半之后,近日,西安較真消費者王先生又自費送檢了一條“羊老大”駝絨防寒褲,結果同樣是含絨量縮水近半———讓王先生備感震驚!
又一款“羊老大”含絨量縮水近半
此前,西安消費者王先生購買了一款“羊老大”駝絨防寒馬甲,自費送到市纖維紡織品檢驗所,結果標示含100%駝絨的馬甲,實際含駝絨量僅為55.6%。之后,王先生將榆林市的“羊老大”公司告上法庭。1月22日,較真的王先生將又買了一款“羊老大”駝絨防寒褲,再次送到市纖檢所。
1月24日,檢驗結果出來了。防寒褲內的白色小標簽標示,填充物含量為100%駝絨毛(90%駝絨、10%駝毛),而纖檢所的檢驗報告顯示,填充物含駝絨量僅為62.4%!檢驗報告中指出,這條褲子還含有牦牛絨3.4%、牦牛毛1.9%、駝毛19.8%、羊毛12.5%,簡直就是一條“雜毛雜絨”防寒褲。
王先生說:“明明含絨量不夠,還要在標簽上標注含絨量很高。這么以次充好,不就是想讓消費者上套嗎?廠家怎么能如此糊弄消費者?”
廠家此舉購成消費欺詐
省消協(xié)維權中心主任、國家商品與質量陜西市場調查中心主任柴千里講,消費者在購買“羊老大”時,不僅看中這個品牌,更重要的是看中了“100%含絨”的承諾標示。無可置疑,含絨比含毛的衣服更為保暖,價格也更高。消費者以為買的是全部含絨的馬甲,掏了大價錢,穿的卻是實際含絨量縮水近半的衣服。廠家這種“以次充好”的做法,已經(jīng)構成了消費欺詐。
“西安消費者王先生兩次自費送檢的做法,雖然有些偏激,但在市場不規(guī)范的情況下,這種維權精神值得提倡。”柴主任說,“這有利于規(guī)范市場,給其他廠家也是一種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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