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童裝網]墨西哥政府對紡織品和服裝(NOM-004-SCFI-2006)執(zhí)行的標簽法規(guī)。新的法規(guī)適用于服裝、服裝輔料、紡織品以及紡織品成份占整個產品總重的50%以上的家用紡織品。很多產品不受該法規(guī)的約束,如電熱毯、紙尿布、衛(wèi)生巾、濕巾、由紡織品材料制作的玩具、套裝、家具、徽章、旗幟、拉鏈、鈕扣和搭扣、某些紡織品的花邊部分、某些布料、廚房手套和化妝袋。
該標簽規(guī)定十分詳細,還包含了一系列要求和例外?偟膩碚f,服裝和服裝輔料必須在領部、腰部或其它明顯部位帶有一個永久性、清晰的標簽,標簽要用西班牙語列明商標名稱、根據墨西哥標準NMX-A-099-1995-INNTEX的纖維含量、尺碼、根據墨西哥標準NMX-A-240-INNTEX-2004的保養(yǎng)說明、原產國等信息(如果有要求的話,這些信息除了用西班牙語,可能還要用另外一種語言給出)。
對自然人(個體)來說,要標明生產商或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對合法實體(公司)來說,要標明生產企業(yè)或進口公司的名稱和地址。這一信息必須包含在永久標簽、暫時標簽或產品外包裝上。
對襪類、束發(fā)帶和腕帶來說,上述信息可以包含在產品本身上的永久性或暫時性標簽上,抑或是產品的包裝上。
家用紡織品的標簽也必須包括上述信息,只是要用產品的尺寸來代替尺碼。下列產品上必須加貼含有這一信息的永久性標簽:床單、毯子、床罩、被單、桌布、餐墊、餐巾、成品窗簾、毛巾、床墊以及用紡織材料制作或包裹的床墊底座。除了床罩和毯子,上述產品的尺寸和生產商、進口商的信息要包含在這些產品上的暫時性標簽上。
對于手提包、行李箱、手袋、錢包、皮箱、背包、傘、座椅罩、坐墊、清潔用品、紡織帶、尿布、油畫帆布、日用品防塵罩、家具和浴室家具、某些零售織物(以精梳羊毛重量計,其纖維含量占45%或以上)以及其它各種商品來說,必須在永久或者臨時性標簽上包含纖維含量、原產國,對自然人(個體)來說,要標明生產商或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對合法實體(公司)來說,要標明生產企業(yè)或進口公司的名稱和地址。
在下列情況下,上述信息必須顯示在粘附在產品上或系在產品上的永久或者臨時性標簽上:織物、地毯類、假發(fā)、蝶型領結、絲毛產品(那些因體積過小而必須大批量包裝的商品除外)以及一次性物品。對一次性物品來說,這一信息可以顯示在產品的外包裝上。